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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我国最早建成的龙溪河梯级水电站,是在我国尚无工程等级标准规范,参照前苏联建筑法规,分别确定的主要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标准。由于该梯级电站工程等级标准不协调,已成建筑物不配套,给联合防洪调度带来诸多困扰,也影响了一定的发电效益。在1990年、1995年先后分批完成大坝首次定期安全检查期间,首先根据我国现行工程等级标准等规范的有关规定,结合建筑物和运行管理的实况,对该梯级电站的工程等级、设计标准、设计洪水、联合防洪调度、坝顶安全超高等,全面系统地进行了复核分析工作,成果令人满意,已通过正式鉴定。